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正文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苍南县2014年新教师职初培训与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苍南县2014年新教师职初培训与考核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附件:1.2014年新教师试用期考核表
      2.2014年新教师职初培训期满综合考核成绩汇总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14年9月26日        
 
                         2014年新教师职初培训与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使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尽快树立专业思想,熟悉教育政策法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成为师德高尚、业务熟练的合格教师,根据《苍南县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与考核对象
2014年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在编教师。
二、培训与考核时间
2014年9月~2016年8月
三、培训目标
1.提高新教师思想政治修养和师德修养水平,增强新教师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和为人师表的自觉性。
2.促使新教师掌握教育教学常规、所教学科的教学技能以及基本的班级管理技能,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3.引导新教师规划职业生涯,激活新教师自主学习与主动反思的内在需求,促使新教师形成自我完善的意识,培养自我提升的能力。
四、培养内容
新教师培训采用教育教学理论培训和学科教学实践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公共理论培训的师资以外聘教授、专家和本县名优教师为主,学科培训由各学科师训员指导和学校名优教师帮扶指导。培训方式主要包括理论讲座、教学观摩、上课、评课、议课、小组交流等。
五、培训方式
1.培训采用以集中学习和跟岗研修相结合的方式,以专题报告、主题研讨、课例研究、岗位锻炼等方式组织培训。培训共180学时,其中学校实践不少于60学时。
2.培训采用“双导师”制,一方面集中培训由县进修学校新教师培训项目组负责,一方面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县名优教师担任导师或新教师指派所在学校优秀教师担任导师。跟岗研修任务由实践导师根据研修计划负责指导学员完成
六、考核内容与形式
(一)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培训期满综合考核和教坛新苗评选。
1.试用期考核(2015年6月份)
(1)岗位履职
①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敬业、奉献、爱生、为人师表;
②工作勤奋,兢兢业业,服从组织安排,没有无故迟到、早退、旷缺课现象;
③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做好上课、备课、改作、第二课堂辅导、班主任等各项工作,工作量满。
(2)学习培训
①认真参加新教师培训,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出勤率高,按规定达到培训学时数,并按规定上交学习心得体会;
②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教研活动,每学期开好1节以上新教师上岗课,每学期参加1次以上说课、评课活动,每学期写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案例、随笔或教学总结;
③虚心好学,积极听课,认真做好师徒结对工作,全年听课次数达30节以上;
④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全年摘记文摘卡达40张以上。
(3)师徒结对过程性督导
2. 职初培训期满综合考核(2016年5月至7月)
(1)教师基本功
①三字:粉笔字、钢笔字或毛笔字,新教师必须参加粉笔字考核,钢笔字、毛笔字任选一项参加考核;
②课件制作:每位新教师按规定要求制作一个课件。
(2)教育教学理论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3)专业技能
考核形式为说课,根据新教师所任教学科进行现场备课、说课。
(4)师徒结对
①制订拜师结对两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主动联系指导师落实各项活动;
②了解指导师的专业成长经历、教学思想、学科教学经验等,虚心向指导师学习、借鉴;
③主动邀请指导师听取自己的随堂课与公开课,积极开展课后反思、说课、评课活动,并做好书面反思记录,每学期不少于3节;
④主动听取指导师常态课与公开课,认真做好听课笔记,课后能主动向指导师畅谈自己的听课心得,向指导师请教如何备好课、上好课,每学期不少于3节;
⑤坚持写教学日志或随笔,自觉开展教科研工作,每学年至少向指导师上交代表自己本阶段水平的论文一篇,要求指导师进行指导、修改;
⑥在结对两年完成后,写出一份高质量的拜师结对书面总结报告,并进行交流。
3.教坛新苗评选(2016年下半年)
(1)上课:现场抽取课题,写好教案,借班上课。
(2)备课:上完课后上交本节课教案参加评审。
(3)反思:上完课后立即写出本节课教学反思。
(二)考核形式
1.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占新教师总数的30%左右,不合格比例不超过总数的5%。岗位履职考核不合格的认定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不能转正定级,试用期延后一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010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