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浙江省民政厅: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有关精神,按照统筹规划、适当集中、分类实施的原则,已制定出台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将抢救保护工程所需经费已纳入县财政预算。截止2014年底,已完成5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项目,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如期完成抢救保护任务,现上报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项目(具体见附表)。鉴于我县是省欠发达县,财政能力有限,恳请省民政厅下拨专项经费50万元,已推进我县零散纪念设施抢救保护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附件:2015年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项目汇总表
苍南县民政局 苍南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