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浙江省民政厅、财政厅:
苍南革命烈士陵园位于灵溪镇人民公园山麓东南侧,总占地面积13000㎡,建筑面积3500㎡,总投资近600万元,主要设施包括烈士墓、烈士纪念馆、陵园大门、石碑坊、亭、廊、综合管理房等建筑和陵园绿地。
烈士陵园的烈士墓于1986年3月动工兴建,1990年3月建成,占地面积1980㎡,建筑面积800㎡,墓室表面采用近千块45cm×80cm的“四川红”花岗岩砌成,每块“四川红”花岗岩上刻着一位烈士的简历,共篆刻着769位革命烈士的英名。
2014年10月21日,浙江省民政厅,浙民优[2014]209号文件,为了加强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维护管理,经省政府同意,苍南县烈士陵园为第三批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