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组织校长职级制高级校长申报对象述职答辩考核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苍南县教育局等四部门研究制定《苍南县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苍教发〔2018〕83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长职级首次评定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高级校长对象进行述职答辩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17学年全县符合高级校长评审资格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时间为10月31日(周三)一天,上午8:00报到(高中、小学),下午12:30报到(初中)。地点设:苍南县教师进修学校。
三、考核办法
1.每位申报对象述职答辩考核时间为10分钟,其中,前5分钟为个人述职演讲时间,由考核对象依据校长职级评价标准阐述履职情况,展示校长办学理念(不能使用ppt),后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由评委根据考核对象述职演讲情况,现场提问两到三个问题,各评委依据述职和答辩情况现场量化打分,五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2. 答辩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按10%计入职级评审总分)。述职答辩成绩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