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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苍南县基本养老 (失业、工伤)保险职工缴费工资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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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省政府令第188号)规定,现就2020社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苍南县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的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时间 苍南县域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各用人单位应于2020年6月25日前,为2019年12月31日以前已在本单位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含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申报2020年度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申报标准应根据职工本人2019年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确定,精确到元。根据规定,同一年度内,个人缴费工资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二、申报方式

为更好地服务参保单位,提高申报率,2020年度缴费工资采取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两种方式。

网上申报

1、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请登陆温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2、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请到所属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后,再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窗口申报

暂未能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的参保单位,应于2020年6月25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用人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于2020年6月25日前向所属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窗口申报。

三、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1. 人社局行政审批科(灵溪)地址:灵溪镇春晖路99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68681233

  2. 金乡管理所 地址:金乡镇东升路111号 联系电话:59895789

  3. 钱库管理所 地址: 钱库镇振兴西街1号二楼   联系电话:64479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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