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和《温州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月缴费工资基数为6006元,单位缴费比例为5%(含生育保险1%),月缴费额为300.3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月缴费工资基数为6006元,缴费比例为4%(单位2.5%,个人1.5%),月缴费额为240.24元(单位150.15元,个人90.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