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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公安局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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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重要指示和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省厅、市局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实施“云上公安、在线警务”战略,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努力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和公安工作现代化。现结合苍南实际,经党委研究,就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公安派出所是县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担负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职责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是基础防控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和建设者,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要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大力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不断推进派出所警务智能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标准化、队伍正规化建设,持续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筑牢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切实将派出所打造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夯实平安建设的第一层基石、搭建密切警民关系的第一道桥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级平台。

2.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创人民满意、保百姓平安作为派出所工作的第一目标,以党建为统领,以构建现代警务模式为动力,以“忠诚警队、智慧警务、美丽警营”为导向,以“云上公安、在线警务”为载体,以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持续深化“固本强基”行动为路径,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主动顺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努力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力争通过三到五年不懈努力,逐步完善和形成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和新型社区警务机制,全面提升公安基层治理水平。

3、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长潘旭光任组长,政委张露阳、常务副局长张立吕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县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副局长魏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参加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结合项目责任分解,分别由县局领导联系一个重点培育示范派出所或帮扶派出所,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掌握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按照项目化管理要求,落实县局相关部门的任务,明确时间表、画出路线图,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工作专班成员每月召开例会,汇总进展、梳理问题、研究对策,推动工作落实。

二、持续推动工作重心向派出所下移

4.坚持强所固本的改革导向。深化警力编制内部挖潜,推动机关警力向派出所前置、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厘清社区民警工作职责,除办理管理类案件外,不再承担刑事打击破案任务,不再参加接处警值班。优化考核目标,搭建“中层干部对接警务区,社区民警负责网格,外口协管员与社区民警捆绑入格”的三级架构模式,调高业务大队的打击任务,突出防控分值占比,让其回归基础主业、防控本职。使派出所真正回归到基础防控、服务管理、群众工作等主业上。

5.优化派出所勤务模式。继续落实“压实板块责任做强社区警务”为主要内容的勤务机制改革,优化一类派出所 “一室两队五警区”、二类派出所 “一室一队多警务室”、三类派出所“一警多能”的模式。通过勤务机制改革,减少指挥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真正把基础管理的“办公室”搬到群众中去,推动社区民警下沉到一线,强化对基础要素的管控,推动基础管控水平的提升。建立完善部门警种支援派出所机制和相邻派出所协作机制,实战部门和业务警种结合职能分工和实战需求与派出所结对共建、支援帮扶,相邻派出所加强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的协作配合。

6.夯实社区警务建设。围绕基层治理现代化目标要求,坚持“大数据+网格化”,深入实施新型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全面推进社区警务硬件建设、力量配置和机制融合。推进社区警务室规范化建设,按照“一社区(村居)一警务室”的要求,逐步实现社区(村居)警务(联络)室全覆盖,全面履行管理实有人口、掌握社情民意、开展群众工作、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等职责。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原则上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不低于40%,专职社区民警80%以上的工作时间沉在社区,城区达到“一区一警两辅警”,农村基本实现“一村一辅警”。推进联勤警务站建设,有效整合社区民警、交警、特警等警务资源和行政执法、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行政资源以及社会组织、群防群治等社会资源,推动相邻警务区联勤、基层站所联勤和街面警务站联勤。推进社区民警进社区(村居)“两委”班子,积极参与社区党务、政务、事务决策和管理,推动社区警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三、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7.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做好“大榕树警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在全县推广“大榕树警务”模式,利用苍南各村居、广场、廊亭、健身河道、文化礼堂都有栽种大榕树,群众在此集聚、休憩、娱乐,形成具有苍南特色的“大榕树”文化背景,辖区派出所要因地制宜建设“大榕树警务”服务平台,利用古建筑、古民居、楼台亭榭、水乡等载体稍作改造等就能投入使用。更重要是要充分挖掘、丰富大榕树文化“积德行善”的内涵,为公安基层工作添加精神支撑与源动力,描绘出一幅大榕树下讲平安、大榕树边听民声、大榕树旁知民意的和谐画面。深入实施派出所“示范提升”工程,县局每年确定一批派出所、警务室进行重点培育(帮扶),组织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样板警务室创建活动,力争有更多派出所入围全国、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规范和加强派出所等级评定,省级以上“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原则上要从高等级派出所中产生,以此带动我市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提升。确定一批派出所作为省、市级重点培育单位,其它派出所纳入县级培育单位。同时,确定一批基础条件落后、硬件条件较差的派出所进行重点帮扶,不断提升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推进基层治理的主要任务,围绕 “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创新“两访一查”调解工作机制。通过 “百警进万家” 走访活动,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通过警情回访,及时介入干预;通过发案倒查,堵塞漏洞、完善机制。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抓住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契机,健全完善非公安口矛盾纠纷流转处置机制。完善推广“警调衔接”“乡情警务”“警律联调”“在线调解”“庭所对接”等机制,依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充分利用警务助理、乡贤资源、调解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完善覆盖全域、互相协调、有机衔接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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