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仑区拆迁安置小区考核的通知 仑建〔2021〕96号
朗读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提高我区物业管理水平,切实落实三级物业管理责任制度,根据《北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仑政办[2010]127号)、《关于印发北仑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和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仑政办[2014]23号)的要求,开展年度拆迁安置小区“以奖代补”考核,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拆迁安置小区“以奖代补”考核。
二、考核形式和标准
拆迁安置小区“以奖代补”年度考核,由各街道自行组织,考核应成立考核小组。考核标准参照《北仑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
三、考核综合得分和结果应用
(一)各拆迁安置小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以街道年底考核为基础,占全年考核得分70%,区物管中心结合日常检查、信访投诉等综合评定,占全年考核得分30%,最终考核结果报区物业联席会议审定后实施。
(二)结果应用。经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审定后,年度考评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按全额标准补助;考评得分在70- 80分(含70分)的,按90%标准补助;考评得分在70- 60分(含 60分)的,按80%标准补助;考评得分 60分以下,按70%标准补助。对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小区,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四、时间安排
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街道自行安排,12月底前完成年度北仑区拆迁安置小区考核工作。
附件:北仑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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