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保障的通知
朗读
各承办银行,各缴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保障的通知》(甬房金管〔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北仑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保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缴存单位的服务保障
因疫情防控影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单位,在5%—12%范围内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因疫情防控影响,缴存单位未及时办理职工账户封存手续导致多缴的,在说明情况并征得职工同意后,可办理批量退缴,简化手续。因疫情防控影响,单位未能正常按月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说明情况并补缴后,缴存职工视同连续缴存情形,不影响该单位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障职工申请贷款权益。
二、强化对疫情防控影响贷款职工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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