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北仑区(开发区)建筑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仑建〔2019〕12号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勘察、设计、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建筑产业发展,推动区属建筑业企业(注册在北仑区(开发区)独立资质法人单位,下同)提速增效,根据《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北仑区(开发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仑政〔2018〕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如下扶持政策。
一、鼓励建筑业企业晋升资质,注重上规模、上水平。区属建筑业企业总承包资质(主项)等级由一级晋升为特级、二级晋升为一级、三级晋升为二级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专业承包资质(主项)二级晋升一级、三级晋升二级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
二、鼓励建筑业企业创优夺杯,重视品牌建设。区属建筑业企业获“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钱江杯优质工程”、“甬江杯优质工程”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参建单位减半);获外省、部级优质工程最高奖的,给予10万元奖励(参建单位减半);获浙江省、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称号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同一项目就高不重复奖励。
三、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鼓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向交通、电力、水利、铁路等国家重点投资方向和专业领域拓展,新获得上述行业资质或资质升级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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