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北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建设(房地产)单位、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区建管处(招标办)、区质监站(安监站)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宁波市住建委关于在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市场、安全质量现状和我局2015年度工作计划,规范我区建筑市场、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建筑安全生产,特制定了《2015年北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24日
2015年北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建设厅《2015年全省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建发〔2015〕190号)、宁波市住建委《2015年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5〕117号)和宁波市城管局《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甬城管〔2015〕10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下称“建设工程”)建设市场、安全质量现状及北仑区住建局2015年度工作计划,现制定《2015年北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底线思维的观念,着重抓好“三个体系”和“一个能力”建设,集中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施工违法分包、转包、肢解发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促进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力推进北仑区质量强区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5年北仑区建设工程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北仑区住建局杨再达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吴展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住建局建设科、区建管处(招标办)、区质监站(安监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科,并设立建设工程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电话号码:86781339。
三、重点内容
各相关单位要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要求,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切实采取严厉有效的措施,重点集中打击和整治以下行为: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立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图备案、质量与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存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认定的违法发包行为的、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三)施工单位存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认定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安全隐患排查等制度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不落实的;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考勤”的。
(五)未落实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未制定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管理制度并未按要求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备案手续的;未按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
(六)监理企业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不落实;对施工总包、分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人证相符核查不到位;安全监理制度不落实,未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采取平行检验和旁站的方式进行安全监理;未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也不履行报告职责;
(七)检测机构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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