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建筑工地夏季消防检查的通知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企业、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政府召开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宁波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北仑区消安委《关于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建筑工地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开展全区在建工程建筑施工现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北仑区所有在建的建筑工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二、检查重点
1.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授预案是否建立;
2.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并是否按图设置消防设施;
3.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4.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灭火器、高层建筑的临时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动火审批、消防安全措施、监护人)是否到位;
6.施工现场所采用的密目式安全网是否为阻燃型;
7.临时宿舍区的用电管理和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消防规定,禁止在宿舍区内使用电热锅、电饭煲、煤气灶、煤饼炉以及柴灶等用电设施和明火;
8.临时用房板材夹芯材料阻燃性能等级是否为A 级;
9.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要求是否符合消防规定等;
10.结合建筑施工现场“住人集装箱”专项整治行动(仑建〔2015〕64号),对“住人集装箱”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和监管部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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