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北仑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朗读
各监理企业、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招标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监理企业考核评价体系,营造诚实守信、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监理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现将《北仑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北仑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提升监理行业整体素质,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仑区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理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监理企业在我区的机构设置、内部管理、经营状况、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等各方面的工作情况。
第四条本办法考核坚持“科学公正、突出重点、动态管理、奖优罚劣、高度联动”的原则,实行季度动态考评与年度复验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动态考评实行量化记分和一票否决相结合的方式,动态考评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次。
1、经营正常规范且季度扣分10分(含)以内的企业,评定为A类。
2、经营正常,检查时存在问题较少且季度扣分10分以上20分(含)以内的企业,评定为B类。
3、检查问题较多且季度扣分20分以上30分(含)以内的企业,评定为C类。
4、检查时直接判定为D类或季度扣分30分以上的企业,评定为D类。
5、季度内无在建项目监理的企业,不予定级。
第六条动态考评主要通过日常检查与稽(巡)查、专项检查、大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评,对检查存在问题进行扣分,检查内容及扣分分值详见附件(附表一至六)。
第七条区质监站(安监站)、建管处根据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大检查情况,及时进行讨论、考评,并每季度汇总一次进行通报。根据动态考评结果,对监理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
1、对于季度考评等级为A类的企业,予以全区通报表扬,实行激励机制,加强服务,支持发展,鼓励创优,实施常规监督和较低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在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推荐,在资质升级、增项时予以优先扶持。
2、对于季度动态考评等级为B类的企业,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
3、对于动态考评等级为C类的企业,对企业相关负责人约谈,并实施强化监管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
4、对于动态考评等级为D类的企业,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并暂扣《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3至6个月或暂停承接监理业务3至6个月;实施强化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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