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主席令六十八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等精神要求,根据《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整改)情况“回头看”的通知》(浙公竞办〔2021〕1号)的部署要求,对现行涉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决定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予以修订,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相关修订的文件条款和废止文件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6月19日
附件
相关修订的文件条款和废止文件
一、《北仑区(开发区)工业企业“龙腾”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仑政办〔2019〕74号)
(一)第三部分第(一)条第2点修改为“对发展质量好、产出效益高、资源消耗低的‘龙腾’工程企业,根据企业规模、行业带动、成长速度、综合效益等,建立企业增长的目标激励机制,参照超基数增长部分给予一定扶持,具体细则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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