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区劳务派遣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促进我区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决定对全区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单位开展2021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工作(以下简称年度核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对象
1. 2021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
2. 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劳务派遣经营业务备案的劳务派遣分公司。
二、核验时间
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三、核验程序
(一)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至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验材料的复印件须统一加盖劳务派遣单位的印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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