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北仑区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高标准建设技能北仑的实施意见》(仑政﹝2018﹞7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高技能引进与培养,实施北仑区技师、高级技师岗位津贴,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标准
(一)高级技师岗位津贴
补助对象:在我区非公有企业技能岗位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详见附件一)的在职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并正常缴纳宁波市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以上;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连续补助5年。
(二)技师岗位津贴
补助对象:在我区非公有企业技能岗位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详见附件一)的在职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并正常缴纳宁波市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以上;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满3个月以上的人员。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0元(其中电工技师200元);连续补助3年。
(三)补助期限
2019年7月—2020年6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renlishebaoju/20200619/27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