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宁波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甬教人〔2022〕169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2〕51号)文件精神,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北仑区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教育管理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转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为北仑区未列入自主评聘改革试点的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且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对于专业不对口(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目前任教学科不对口)的老师,不能直接认定二级教师,需通过宁波市北仑区中小学(中专)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申报条件:
1.本单位在职教师。
2.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或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顺利完成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并取得《试用期培训结业证书》;工作一年以上还要加上后续学分(如疫情等特殊原因继续教育学分不做要求,评审部门会另发通知)。
5.普通话等级二乙及以上(语文教师要求二甲及以上)。
6.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义务段、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1.本单位在职教师。
2.初中教师大学或大专毕业,任二级教师4年;小学、幼儿园教师大学或大专毕业,任二级教师4年,或中师毕业,任二级教师五年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担任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满2年。
5.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教师应具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3年的经历。
6.论文代表作一篇,至少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交流。
7.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学分数需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要求。
8.普通话等级二乙及以上(语文教师要求二甲及以上)。
9.近4学年度考核连续合格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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