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和谐稳定和教育形象,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规范、有序、有效,才能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久发展。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我区各类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就严肃招生纪律的相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格按照政策招生
各校(园)必须建立招生工作小组,校(园)长为本校(园)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招生文件要求,认真执行招生规程,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政策中已向社会公布的各项内容,不得自行制定与上级招生政策相违背的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集体讨论并报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计划,不得随意缩减或扩大招生名额。
二、认真实施“阳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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