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教办基〔2021〕10号)文件要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教育初心,牢记教育使命,强化政府、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各方责任,切实抓好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措施
1.加强作业管理。各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作业管理细则,并在校内公示。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要求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区教研室在组织学科教研过程中,要把“作业改进”作为重要的主题来研究,开展各学科的命题比赛和经验交流活动,提升教师的命题能力。各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提高教师自主设计作业能力。
2.加强睡眠管理。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严格执行中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的规定,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统一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各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定作息时间表,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各校要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定期组织问卷调查,动态掌握本校学生的睡眠时间。
3.加强手机管理。各校要在本学期开学起立即研究制定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的工作制度,明确班级和班主任的管理职责。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手机管理的监测平台。要充分考虑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沟通的需求,以适当方式提供家长和学生联系的便捷途径。要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特别对沉溺手机网络、行为举止异常或学习成绩突然下降等情况的学生,加强重点关注,及时进行疏导和教育,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给予家长必要的家庭教育方法上的指导。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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