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企业:
按照《北仑区(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仑政[2019]34号)和《北仑区(开发区)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仑政[2018]72号)文件,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我区注册,并符合仑政[2019]34号文件第3、6条或仑政[2018]72号文件第1、7、8、9、22、24条款条件或其他符合约定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2020年5月1日至5月31日(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caizhengju/20200423/27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