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仑区重点企业臭气异味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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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重点企业臭气异味治理工作方案
为推进重点园区臭气异味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台塑台化工业园区、青峙化工园区”(以下简称重点园区)为重点对全区重点臭气异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扰民问题开展整治和深度治理。到2020年底,重点企业臭气异味治理任务全面完成,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涉气环境信访量比2019年下降50%以上,重点园区监管监测能力明显提升,重点园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周边敏感点无明显异味;2022年底,全面完成街道、村级工业区臭气异味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企业排查。对重点园区及全区产生恶臭、废气排放量大、有群众信访投诉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摸,按照群众信访投诉集中度、废气排放量等因素进行综合筛选,确定重点企业。(责任部门:城区中队、城西中队)
(二)明确治理方案。对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等文件标准要求,对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建立“一厂(或园区)一策”臭气异味治理方案并开展专家评审。对臭气异味问题细化整治任务并明确期限建立重点企业异味整治任务清单(附件1)。调查完成企业开停产、检修等特殊工况报备清单(附件2),要求明确臭气异味控制措施。(责任部门:污管科、城区中队、城西中队)
(三)实施臭气整治。督促重点企业根据“一厂(或园区)一策”和问题清单按进度开展异味整治。要求企业优先采用原辅材料替代、生产工艺改进或装备水平提升等方式,降低臭气异味源头排放。产生臭气异味的单元应进行封闭、加盖,或采取车间密闭的收集措施,并采用高效治理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明显减少臭气异味的排放,按要求开展LDAR,做到企业周界基本无异味,厂届自动监控数据稳定在标准以下。(责任部门:城区中队、城西中队)
(四)加大监测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源(厂界)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稳定上传。推进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废气在线监测和厂界特征因子安装率达到100%。在区级界面和在重点园区居民点各建设1套特征因子环境空气自动站,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租赁一套移动走航监测系统。制定重点园区臭气异味监测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厂界和敏感点开展日常监测,通过“固定+移动”的方式,形成立体化空气污染监测,并开展数据研判(附件3)。(责任部门:综合中队、城区中队、城西中队、监测站)
(五)创新管理模式。鼓励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开展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溯源、监测数据分析、技术支持等工作;发展环境第三方治理,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实施组团式专家服务,支持企业之间开展自控自管。(责任部门:城区中队、城西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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