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护航2022”助企惠企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专项行动的通知 甬公仑办〔2022〕44号
朗读
区公安分局各部门、区检察院各部门、区工商联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工商联研究决定,联合开展“护航2022”助企惠企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聚焦企业最关心、最困难、最急需的问题,组织开展“护航2022”助企惠企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专项行动,努力为全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精准优质服务,持续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推动企业内部管理、风控、预防、宣传等机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效,防控外部经济犯罪侵害、预防内部职务犯罪以及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等方面能力显著提升;警企、检企沟通协作更加顺畅,服务保障更加有力,企业对公安、检察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一)警(检)企联动不断深化,企业内控机制进一步健全,认知、防范、处理、化解经济犯罪风险能力明显提高;
(二)打击防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成效明显提升;
(三)涉企经济犯罪案件移送起诉率、追赃挽损率稳步提升;
(四)公安、检察机关聚焦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三、工作机制
区级层面成立由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维荣任组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静、区工商联副主席祁大桃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区检察院二部、区工商联负责人为成员的“护航2022”助企惠企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专项行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专项办”)设在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由经侦大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检察院二部、区工商联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单位分别确定联络员,作为区专项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相关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能参照“护航2021”打击侵害企业利益专项治理行动;区工商联负责专项行动期间对接联系商(协)会、重点企业,组织安排专题座谈会、培训会,收集反馈企业诉求、意见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要紧紧围绕区党委政府经济工作总体部署,紧盯特色产业发展、行业治理升级、企业重点关注,结合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改革和企业合规改革,因地制宜制定推出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举措,全力护航服务经济发展。专项行动期间,至少走访服务市级重点企业2家,为企办实事6件。
(二)全力推进“百千万培训计划”。要紧密结合企业需求,聚焦企业自身防侵害能力提升,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专项行动期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工商联要根据培训班的师资组成、课程设置等情况,充分发动本地专家学者、专业人才、企业骨干等力量,针对本地重点企业创造性开展自主培训,通过点面结合、分级落实,至少推进培训8家企业、15名管理人才、150名业务骨干,实实在在提升企业管理人员预防内部职务犯罪、防控外部经济犯罪侵害的能力。
(三)全力打击涉企经济犯罪。突出企业内部职务犯罪、涉企合同诈骗犯罪、知识产权保护类犯罪等3类打击重点,紧密结合亚运安保,严厉打击涉亚运工程建设、媒体宣传、冠名推广、股权投资、票务承销、后勤保障等行业领域的串通投标、合同诈骗、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以及损害商业信誉、虚假广告等经济犯罪。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企业报案应受尽受、“首接责任制”等工作要求,专人跟进、主动对接,及时向企业反馈查处结果。专项行动期间,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案件涉案价值500万以上案件移送起诉率达65%以上,500万以下案件移送起诉率达55%以上,追赃挽损率达15%以上。检察机关要适时派员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涉企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活动,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对案件性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要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建立完善涉企案件自行补充侦查工作机制,提升自行补充侦查能力,确保案件打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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