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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仑区政务服务难办事项代理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仑政务办〔2021〕11号

朗读

各科室、窗口: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改革获得感,我办结合职能定位变化对《“一次未跑成事项”工作调处机制》进行修订,制定《北仑区政务服务难办事项代理制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北仑区政务服务难办事项

代理制实施办法(试行)

为落实“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理念,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群众企业到政府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促进相关部门自查自检、规范行为、改进工作、创新制度,助推我区数字化改革、营商环境优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难办事项主要为职能交叉、互为前置、政策制度不明确、现行法律法规难以对位规范等客观因素或审批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等主观因素导致群众 企业到政府难以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

一、发现、受理。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设立难办事项受理点,由区政务办安排前台审批代理专员具体负责难办事项现场咨询、受理和登记工作(详见附件)。受理登记的难办事项具体范围包括申请材料齐全无法受理,跑多次多部门无法办理,承诺“跑一次”事项未实现或群众企业对政府办理结果存在异议等。难办事项除现场受理登记外,还应主动通过“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北仑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窗口工作人员日常记录、群众满意度回访结果等多渠道收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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