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库管理办法(试行)》(仑交管〔2017〕2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北仑区(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公开征集活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查、诚信约谈和公示,共有50家申请人符合规定予以录取(名录见附件)。现将《2019-2020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录期限
《名录》的有效期为2年,自2019年6月4日起至2021年6月3日止。因特殊原因使下一轮公开征集工作未能在本轮名录有效期到期前完成的,经区监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本轮名录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年。
二、使用规则
政府投资及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其承包人应当从《名录》中产生。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监理合同估算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应进入区交易中心在名录库范围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二)监理合同估算金额在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的,按以下先后顺序在名录库范围内选择监理单位:
1.项目单位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在中介机构库管理系统外(线下)选择监理单位,或在中介机构库管理系统中采用随机选择法在报名的企业中选择监理单位。
2.首次交易(线下)无名录库内企业响应的,可再通过中介机构库管理系统中采用随机选择法在报名的企业中选择监理单位。
3.线上两次发布无名录库内企业报名参与的,可不受名录限制选择其他监理单位或通过中介机构库管理系统选择一家监理单位。
(三)监理合同估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单位可自行选择一家监理单位或在中介机构库管理系统通过随机法选择监理单位。
(四)因项目特殊,名录库企业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经区相应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区审管办批准,可不受名录限制。
三、名录管理规则
(一)信息变更。监理单位发生以下事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建中心”)报送相关材料,公建中心在收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区审管办,区审管办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中名录信息的变更:
1.企业注册登记、资质、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
2.主要执业人员发生变动,对执业能力产生影响的;
3.办公场所、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
4.监理单位及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督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或处罚的;
5.监理单位涉及诉讼将影响其服务能力事项的。
(二)报停机制。库内监理单位可向区审管办申请报停,报停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报停不得多于2次,累计报停时间不得超过该轮名录有效时间的30%(以月为单位四舍五入计),超过次数和累计时间要求的,视为退出该名录,报停期间失去竞选资格。报停机制启动后名录库内可选择监理单位不足4家时,暂停报停机制。
(三)综合考评。项目使用单位应在监理单位完成合同服务内容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其服务结果的项目评价。严格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履约考评实施办法(暂行)》(仑资交管办〔2018〕6号)通过中介机构库管理系统(http://60.190.61.232:8002)实施项目评价;在项目评价基础上结合当年度区相应行政监督部门对其的奖惩情况形成监理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
(四)不良行为记分。入库的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录其不良行为、按《北仑区(开发区)建设市场主体及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积分制实施细则(试行)》(仑政办〔2015〕75号)的规定对其不良行为记分、并作出库处理,造成损失的,一并赔偿,根据情节轻重1至3年内拒绝其参加我区监理单位库入围的申请:
1.在企业资质、业绩、奖惩情况、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2.存在严重工作过失,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4.与项目相关单位串通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报告的;
5.取得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后,转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的;
6.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监理单位被暂停承接相应业务和出库期间,不得参加后续项目的监理服务,已中签项目仍按原合同履行。
四、其它事项
(一)名录公布6个月后,监理企业符合公开征集必要合格条件的,自愿申请,经区住建局审核和区审管办登记后可增补入选名录,名录内企业总数不超过30家。增补入选的企业,入库30日以后可承接企业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或北仑区(开发区)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多个标段(或工程)的监理工程。
(二)入围名录的监理企业,在承接业务前须通过“宁波市
中介超市网”(网址http://zjcs.nbxzfw.gov.cn),完成注册登记和资料填报工作。
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机构名录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机构名录
北仑区(开发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4日
附件1: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机构名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
浙江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3 |
浙江高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4 |
宁波创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5 |
宁波海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审管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beilunqushenguanban/2019/0606/2402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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