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日前,北仑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和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完善<北仑区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对惠民殡葬政策进一步作出了补充和完善。
北仑区从2012年开始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惠及人群包括本地户籍人员及符合北仑惠民殡葬政策的外来人员。据初步统计,6年多来全区已为14700余名逝者免除各类基本殡葬费用约1890万元。本次出台的补充意见在原有的实施办法上有了新拓展。
扩大了惠民殡葬政策享受对象的范围。除原《办法》规定的享受对象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见义勇为牺牲的外来人员,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的外来人员,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父母一方是宁波市户籍的未登记户口婴幼儿列入惠民殡葬政策范围,按火化地殡仪馆隶属关系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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