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局将组织区内环保监管一般企业开展2016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17年7月17日—2017年8月4日,根据要求确定参评企业名单,由区环保局统一在外网上进行公示;开展动员部署,并组织相关企业进行自评;各单位自评材料于8月18日前上报我局。
(二)2017年8月21日—8月31日,我局参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以下简称《办法》)并结合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评价,适时将评价结果反馈各企业。
二、几点说明
(一)我局根据相关要求,对参评企业进行了梳理,参评企业名单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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