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有效改善北仑区大气环境质量,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根据《北仑区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北仑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对提前一年以上淘汰的黄标车予以政府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与条件
(一)在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的黄标车,具备以下条件的予以补贴。
1、在本区注册登记的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2、申请淘汰报废车辆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3、其车辆性质为环保部门核准的黄标车。
北仑区(包括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保税港区)、大榭岛、保税区的黄标车由各地环保、财政部分负责审核补助。
(二)下列车辆,不在本次补贴范围
1、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根据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被公安部门强制报废注销的机动车。
2、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安排车辆淘汰更新经费单位的黄标车。
二、补贴标准
申请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按汽车类型、注册登记时间和申请报废淘汰时间等条件给予不同补贴。2014年淘汰的,按补准全额补贴;在2015年、2016年淘汰的,分别按全额的约75%和50%补贴。(具体金额见附件)
对省市际固定班线长途营运客车、县际固定班线大型营运客车、县际固定班线中型营运客车和集装箱运输车辆,补贴期内淘汰的在统一补贴标准基础上,每辆分别追加5万元、2万元、1万元和3000元的额外补贴。追加补贴在2014年至2016年期限内不执行逐年递减政策。
三、所需材料
在受理点办理补贴申请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车主身份证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3. 如由委托人代办报废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原件(特殊情况的需提供有法律效应的相关证明),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 营运客车和营运集装箱车,需提供道路营运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其他有资质的废旧汽车回收企业报废回收的,申请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上述相关材料在受理点办理补贴申请。
四、有关定义
(一)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即国0汽油车和国0、Ⅰ、Ⅱ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二)黄标车属地判定:按行驶证上注册登记地址所属的现行行政区域为准。
(三)车辆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方式:为车辆回收登记日期减去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四)车辆提前淘汰年份计算方式:按《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第12号)规定的车辆使用年限,减去车辆实际使用年限;无强制淘汰年限的车辆如申请报废淘汰的都属提前淘汰。
(五)省及市、县际营运客车、集装箱运输车属性确认方式:持有市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营运证的长途客车。
五、其他事项
北仑区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补贴政策实施期间,已享受过中央财政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黄标车,不再享受地方财政补贴;实施期间,同时符合享受中央财政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本办法规定地方财政补贴的报废黄标汽车,可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财政补贴,但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财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六、受理地点及时间
北仑区域范围内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贴受理点设置在宁波市废旧汽车回收公司北仑分公司。
地址:北仑区大碶街道竹山头276号(大碶329国道人民路口东侧50米)。
联系电话:86100096 86108750
受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七、监督电话
北仑环保局:86784804
大榭环保局:86769519
保税区环保局:86828230
特此通告。
附件:宁波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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