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辐射工作单位:
为继续巩固全国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成果,切实保障我区辐射环境安全,做好元旦春节节假日期间的辐射环境监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和节前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条要求,各辐射工作单位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
(二)各辐射工作单位进行节前自查,辐射工作单位特别是各涉源单位的安全和防护措施、设施的安全防护效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情况;闲置废弃放射源的贮存、处置情况进行自查。
二、检查时间
各辐射工作单位在2012年1月10日前完成自查,并上报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表)。我局将根据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一)充分重视节日期间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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