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固体废物焚烧单位的监管工作,确保固体废物焚烧设施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市环保局《关于督促固体企业按规范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的通知》(甬环发[2010]77号)的精神,要求有固废焚烧设施的单位按照国家法规、标准规定的监测频次和需监测的污染物种类委托开展监测活动,特别是每年一次的二噁英类污染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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