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企业:
为了更好地落实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全面推进我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公开环境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甬环发[2008]15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度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同时明确参与评定的企业由2007年的40家调整为48家,参加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具体调整后企业名单见附件一)。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评价方法按照《浙江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浙环发[2007]64号)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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