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璜政[2010]73号
关于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若干政策意见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外向型经济,促进商贸服务业持续发展,努力提高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根据市委“一切为了发展,一切为了民生”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提出以下政策意见:
一、工业经济
1、加大技改投入
对当年实际完成投资10000万元以上省级重点工业技改项目,奖励1万元,对当年实际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技术、设备投资占50%以上的市级重点工业技改项目,奖励0.5万元;对当年实际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奖励0.2万元;对未列入市级重点工业技改项目条件但当年新购置单台(套)设备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奖励0.1万元。
2、招商引资与外经外贸
在辖区范围内新办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优先选址、规范和意向性供地。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强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事一策。
对积极参与外资引荐的企业和个人,引进的外资项目不需提供土地等,按实到外资数量给予相应的招商经费补助。
3、循环经济与生态建设
拨出一定资金用于资源节约型、循环经济型、清洁生产型企业或重点项目。主要范围包括: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项目;淘汰落后的高耗能设备;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奖励;清洁生产与污染物排放项目;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生态创建项目;绿色企业以及环境友好型企业评审等。
4、安全与劳动管理
对当年获得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的企业分别补助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费用0.2万元;对获得绍兴市级以上劳动管理先进单位的奖0.2万元;对获得镇安全生产管理的优胜单位(或个人),按照镇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给予奖励;
5、科技创新
对当年度新认定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2万元的奖励。
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给予0.2万元的奖励;获浙江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三等奖的给予0.1万元的奖励。
6、品牌质量与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