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璜委[2011]29号
关于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
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深化“评星晋级”工作,健全“8+4”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绍兴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切为了发展,发展为了民生”的要求,以“评星晋级”为抓手,建立定性考核、动态管理、奖惩激励机制,激发农村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动力,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力争通过3至5年努力,构建起有璜山特色的农村基层惩防体系,村级干部勤廉意识不断增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效规范,民主决策、管理与监督制度执行有力,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协调,为我镇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参加对象
全镇20个行政村。
三、考评标准
(一)星级达标村
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正常召开,村级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内容明确、程序规范、记录完整。
2、“三资”管理规范,自觉接受镇“三资”中心监管;村级财务严格按程序审批,非生产性开支合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3、村级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租赁)、资源发包等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和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监管到位,工程款支付、工程量增加等按程序审核。
4、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符合标准,监督程序规范,监督记录健全,监督作用发挥。
5、村便民服务中心软硬件达到“十个一”标准,日常运作正常;宣传强农惠农政策,严格登记、审核、公示环节,保障村民利益不受损害。
6、实行党务、村务公开,日常事务、重大事项按规定公开,“3·
7、村干部廉洁自律,自觉开展“四不”承诺、廉政承诺;村主职干部按要求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评议满意率达60%以上。
8、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开展,村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二)星级示范村
除具备星级达标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便民服务中心达到示范型标准。
2、“廉政文化进农村”有墙头文化、廉政标牌、廉政宣传栏等内容,祟廉尚廉氛围浓厚。
3、村主职干部民主评议满意率达到80%以上,未发生因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
4、村党员无违反土地管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受到上级纪律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的行为。
凡当年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不得评定为星级示范村。
(三)后进整转村
凡未达到“星级达标村”标准的村,为后进整转村。
四、实施办法
(一)明确目标,以查促创。“评星晋级”活动每年开展一次,12月底前完成考评。各村年初对照标准,确定创建目标,经镇党委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各村根据创建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对照创建标准自查自纠。镇纪委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二)严格考评,挂牌公开。各村于每年12月上旬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自评,并向镇政府申报。镇党委负责考评定级与发文公布,其中星级示范村需报经市“评星晋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室)验收核准。每年的评定等次,在镇政府、村公开栏挂牌明示。
(三)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相应标准的予以降级,对符合升级标准的予以晋级。星级示范村原则上控制在行政村数量的15%左右。同时,镇党委政府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各村存在的不同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四)注重应用,落实奖惩。评定结果要与各类考核评先和村干部奖励性报酬挂钩。市将对星级示范村给予表彰和奖励,镇也给予配套奖励。后进整转村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各级新农村、“五好”基层党组织、文明村,并暂缓安排新农村项目资金。镇政府对后进村主职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教育;督促后进整转村在村公开栏公布“考评标准、评定等级、存在问题”,并采取诫勉谈话、重点帮扶等措施,督促其整改达标。对连续两年评为后进整转村的,镇政府将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