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现将《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于2014年7月14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4年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各分中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绍住金管〔2007〕2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最高、最低缴存额作以下调整,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