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浙江省爱卫会《浙江省卫生乡镇标准(2016版)与评审管理办法》,根据诸爱卫办〔2018〕6号《关于在全市城乡开展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活动的通知》和诸爱卫办[2018]8号《关于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镇区范围内开展蝇类密度控制水平评估认可暨抓好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灭蝇灭蚊灭蟑螂范围
本镇集镇范围内东至同山镇卫生院,南至茶院溪,西至桥头袜厂,北至钟山岭脚,建成区面积约0.5平方公里的灭蝇达标(国家C级)区,达标区内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户、农户、公共环境地段要按蝇类密度控制水平(国家C级)做好灭蝇工作。集镇范围周边500米做好防护带灭蝇工作。同步还要抓好灭蚊和灭蟑螂工作。
二、灭蝇灭蚊灭蟑螂重点
1.农贸市场、饭店餐饮店、商场超市副食品店、食品加工场所、医院、屠宰场、车站等重点单位。
2.学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楼房1楼、顶楼;居民和农户住宅的厨房、卫生间;建筑拆迁工地的食堂及外环境。
3.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箱、桶)、果壳箱,公共厕所,绿化地带、闲置房屋、宅地等。
三、蝇类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
1.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室内不得存在蝇类孳生地。
2.室内有蝇房间阳性率小于或等于9%,阳性间蝇密度小于或等于3只/间。
3.室外蝇类孳生地阳性率小于或等于5%。
4.防蝇设施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0%。依据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如厨房、熟食间、无包装食品橱柜等)应安装防蝇设施的原则。
四、灭蝇灭蚊灭蟑螂技术措施
(一)灭蝇技术措施
1.环境综合整治。苍蝇的主要孳生地是粪便和垃圾,做好改厕工作,加强环卫保洁,环境综合整治,控制苍蝇孳生场所,是搞好灭蝇工作的关键性措施,也是控制苍蝇密度的基本条件。镇区道路硬化绿化,加大环卫投入,制订各种保洁制度和管理办法,结合四月爱国卫生月、夏秋季爱国卫生和重大节会活动,开展镇区环境综合整治,清洁家园,清除卫生死角。
2.物理防制。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不断完善防蝇设施,安装纱门纱窗、风幕机、厚塑门帘等防蝇设施,厨房餐厅内安装强力蚊蝇诱灭器,并正确安装和使用防蝇设施。发动群众,运用苍蝇拍、粘蝇纸、捕蝇笼等手段,人人动手,消灭苍蝇。
3.化学药物喷杀。蝇类密度控制水平达标区和防护带内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场所实行统一时间、统一药物、全方位同步大面积的药物喷杀,药械由镇政府统一采购发放。第一次喷杀时间6月6—10日,第二次在6月21—25日,第三次在7月6—10日,夏季高温暂停喷杀,8月21—25日、9月6—10日再各喷杀一次。药剂室内使用室内用15%胺氯菊杀虫剂100倍药液喷洒,也可用0.65%苏宁杀虫气雾剂,外环境也用15%胺·氯菊杀虫剂100倍稀释喷洒。PCO公司要配合做好灭蝇各项工作。
4.做好蝇密度监测。同山镇卫生院要依据浙江省病媒生物监测方案(2016版),在原监测基础上,按新标准认真做好苍蝇密度监测工作,坚持定人、定时、定点、定工具、定诱饵的“五统一”方法,并及时上报监测资料。
(二)灭蚊技术措施
灭蚊以控制水源为主,加大灭蚊防病工作力度,彻底清除蚊子孳生地,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广大群众要将房前屋后堆放的缸、罐、坛、瓶等容易积水的容器倒置;清理闲置地块、绿化带内丢弃的易拉罐、酒瓶、快餐盒、牛奶盒、饮料瓶、缸、罐等积水容器,修车店、幼儿园中的废旧轮胎要打孔不积水处理,用多种方法达到消除蚊类孳生条件的目的。
灭蚊虫幼虫以生物防制为主,使用苏云金杆菌大粒剂,大中型水体投放天蟾,小型容器及小积水中投放保世洁,间隔10—15天投放一次。
成蚊以做好个人防护为主,采用电蚊拍,电子灭蚊灯,安装纱窗纱门,床上挂蚊帐等。药物灭蚊可与灭蝇同步实施。
(三)灭蟑螂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