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未保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着力提高未成年人保障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当前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共同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要求,牢牢把握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围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采取有效举措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1.健全信息互通机制。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应落实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各1名,及时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有关在未成年人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或新情况,及时向未保委和相应部门通报。
2.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由未保委牵头,教育局、团市委、公安局、文广局、市场监管局、妇联、司法局等部门参加的未保工作联席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汇总,协商解决方案。
3.健全联合行动机制。根据在未成年人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或新情况,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方案,进行统一部署,开展集中行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发生,最大范围内消除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
(二)进一步强化集中整治
1.全面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诸政办发〔2018〕27号)要求,部门协同,健全落实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通过对学校门口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拥堵、非法摊贩及违规经营的商店、文化娱乐场所、非法行医和环境卫生等深化整治,全面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治安秩序,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营建安全、有序、健康、文明的育人环境,深化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