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街道)经发处,市属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技改投入力度,加快智能化改造步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2018〕22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诸暨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诸政发〔2017〕43号)及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诸政办发〔2017〕123号)等文件精神,对工业项目设备投入继续实行财政奖励扶持。现将申报2018年度市工业项目设备投入财政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金来源:2018年度市工业项目设备投入财政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二、申报范围:符合《关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一、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中“(一)鼓励企业设备投入和智能化改造”规定条件的市内工业项目(列入招商引资引进的工业“大好高”项目、2018年省智能制造重点项目、2018年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和2018年省重大工业项目计划的项目,请在申报表中注明,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额外加点计算)。
三、申报要求及核实程序
1、申报资料
申报工业项目设备投入财政奖励资金的企业(项目)需报送《工业项目设备投入财政奖励申报表》(附件1)、《固定资产抵扣设备额清单汇总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备案通知书或项目核准文件,并附全部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另外若申报抵扣设备为诸暨市内企业生产的,需填写《购买诸暨企业生产设备投入汇总表》(附件3);《工业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承诺书》(附件4)等相关资料(资料请装订成册,附件1、2请准备两份,一份用于装订,另一份单独上报)。
根据《市级财政奖补政策兑现工作实施细则》(市委办[2015]38号文件)的要求,各镇乡(街道)负责辖区内政策兑现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