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为贯彻落实《诸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街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现决定在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基础上,部署开展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强化危化品安全整治,着力推进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
一、总体目标
即日起,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压实安全生产属地、行业、企业“三个责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危化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安全整治
1、危化品生产经营及使用企业开展一次深度排查。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继续采用“干部带队、专家参与”的方式,由安监站会同相关专家对街道范围内危化品生产经营及使用企业开展一次深度排查,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2020年2月底前完成)
2、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涉爆车间人数控制整改工作。安监站要进一步梳理街道范围内危化品生产企业涉爆车间,督促企业加快自动化改造进程和老旧车间的推倒重建工作。其中9人以上涉爆车间须在12月底前整改完成,3-9人车间要加大整改力度,确保2020年6月底前完成。(2020年6月底前完成)
3、淘汰一批“散乱污”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从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安监站要对属地化工企业开展摸排,列出改造提升企业名单,对经改造提升仍达不到要求的,列入淘汰企业名录,依法依规提请关闭退出。(2020年2月底前完成)
4、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一是全面摸排,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必须登记造册,并录入“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二是开展整治,利用第三方专业力量,对排查出的使用企业开展检查,从严落实危化品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十个一律”措施。三是实施危化品使用企业专项培训,实现危化品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员培训全覆盖,危化品使用岗位人员培训率不少于30%。(排摸整治2019年12月底完成,培训2020年12月底完成)
危化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安全整治由安监站牵头。
(二)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经济发展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要继续摸排辖区内小微企业底数,建立一企一档。要以前期摸牌的小微企业登记名册为基础,对本辖区范围内小微企业进行具体核实,摸清企业底数,形成一企一档,企业名单有变更的,要将名单实时报安监站汇总(联系人:成路雄)。数据归集要实行电子化处理,并实行动态管理。(2019年12月底完成)
2.探索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风险研判会商机制。经济发展办、城镇建设办、安监站、市场监管分局暨南所、综合行政执法局暨南中队、暨南派出所等部门要定期进行会商,加强风险研判,认真梳理风险点、管控措施及监督检查重点。二是推动企业建立风险报告和管控承诺机制。建立企业风险当日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管控承诺机制,要针对行业和业务管理特点,梳理出企业安全风险的特征指标,建立安全管控日志制,并保存相关记录。三是各办公室要探索建立信息化监测预警机制。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危险作业、危化品仓库等实时监控监测。
(三)着力推进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紧盯各行业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点开展集中治理。
1.道路交通领域。相关办公室要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重点治理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城镇建设办牵头,2020年2月底完成)
2.消防领域。除小微企业外,重点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轻纺等火灾荷载场所、公共娱乐、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郊结合部“家庭式”作坊、出租房、老旧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等消防高风险领域,重点检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缺少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突出问题。(街道消安办牵头,相关办公室具体实施,2020年2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