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医共体,其他市级医疗单位: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20年绍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0年诸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诸暨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诸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2020年,省政府将“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00家,新增托位5000个”纳入2020年度十方面民生实事,我市目标任务为:2020年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家,新增托位60个。为确保项目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幼儿园托班、单位自建等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具体目标如下:
1.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
2.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3.全市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家和托位60个。
4.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城镇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较2019年有所提高。
二、工作内容
(一)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坚持政策引导、普惠优先,社区统筹、社会参与,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制定激励政策,采取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方式,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供给。积极实施国家发改委普惠性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鼓励各地积极申报国家普惠性专项行动项目。引导社会力量、用人单位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设置服务点,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工作,力争超额完成项目任务。
(二)深化0-3岁儿童健康管理内涵。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不断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新生儿访视、婴幼儿定期健康管理的质量,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发挥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作用,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 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规范开展婴幼儿发育监测和筛查评估3岁以下儿童标准化发育筛查率达到75%以上。
(三)提升家庭育儿能力。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倡导婴幼儿以家庭养育为主,重点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通过亲子活动、家长课堂、入户指导、推行母子健康手册等形式,为家庭育儿提供专业指导服务,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提高家长科学育儿知识和能力。
(四)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按照《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 25号)要求,建立辖区内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规范机构登记办案流程。统一使用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申办过程、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质量评估、人员信息等进行动态管理,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最多跑一次”服务,打造“互联网+访视”、“互联网+备案”、“互联网+培训”、“互联网+监管”等服务模式。
(五)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逐步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建设专业化、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推动职业院校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建立妇幼保健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培训各类婴幼儿照护人才。支持儿童保健人员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指导服务,探索建立保育、幼教、儿童保健人员融合发展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
(六)加强示范引领。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活动,推动婴幼儿健康管理示范单位、婴幼儿科学养育示范家庭、婴幼儿入托服务示范机构等系列示范活动。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推进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幼儿园托班、单位自建等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模式可复制的示范单位。
三、实施步骤
婴幼儿托育机构可结合实际采取幼儿园办托班、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等方式,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供给,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部署阶段(2020年5月20日前)。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掌握辖区内相关机构基本情况、建设基础和发展意愿,基本确定年度预建设单位,尽快制定本辖区建设计划。
(二)分类推进阶段(2020年5月-2020年9月)。按照方案和工作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婴幼儿照护机构多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