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浙教体〔2019〕23号),根据《绍兴市儿童青少年“明眸亮睛”工程实施方案》(绍市教〔2019〕88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实施诸暨市儿童青少年“明眸亮睛”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联动,全面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儿童青少年近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自防自控工作机制,争取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含民办,下同)学生视力健康普查和建档率100%、健康教室灯光标准化配备率100%、健康教室可调节课桌椅配备率100%、学校视觉健康专兼职教师配备率和培训率100%、全市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近视防控服务站点设立率100%。到2023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和近视程度明显下降,高度近视发生率显著降低,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以内,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下降至38%、60%和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25%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开展各类预防近视宣传活动。学校每月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培养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指导和督促家长为学生提供有利于视力保护的学习环境、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及时纠正不良用眼卫生习惯。围绕每年6月6日的“全国爱眼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近视防控宣传活动。
2.建立视力健康档案。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一年2次学生近视普查工作。在普查基础上,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功能和近视大数据信息库,形成准确的、覆盖各年龄段的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和近视本底信息。把建立儿童屈光发育档案,列入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定期组织近视筛查,及时更新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形成医院—学校—家长—学生视力健康实时监测工作格局。普查结果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推进健康教室建设。加强健康教室建设管理,确保与视觉健康和近视防控密切联系的环境、器具标准的执行落地。推进实施“健康教室照明”计划,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对全市教室采光照明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用三年时间,对灯光不达标教室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新建学校教室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自然采光度。推进实施健康教室可调节课桌椅计划,参照《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14)》国家标准,用三年时间,为全市所有普通教室配置可调节课桌椅。卫生监督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大对教学环境、器具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督通报机制,推进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4.深化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大力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将近视综合防控作为促进学生健康的重要切入点,整体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到2023年,健康促进学校建成比例达到70%;到2030年,实现健康促进学校建设100%全覆盖。加强学生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减轻学生学业和考试负担。减少电子产品使用,严控使用APP布置作业。指导教师重视学生健康用眼,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规范学生特别是起始年级学生的坐姿、减少不良用眼行为。
5.加强近视防控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基层近视防控队伍建设,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学校卫生(保健)室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培训、引进和学校卫生工作托管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配强专兼职视觉健康教师,形成学校一线防控近视的中坚力量。指导建立一批高水平眼视光门诊机构,培养一批眼视光专业人才,以科学化矫正手段最大程度延缓近视进展,切实保障儿童青少年眼健康。
6.建立近视高危风险预警机制。开展近视防控预警和防控指导,提升家长、学生采取科学方法预防近视的能力,做到视力问题早发现、早干预,及时指导就医。将近视进展快(年均进展屈光度数>0.50D)的学生列入预警对象,重点关注,定期通知复查,避免形成高度近视。完善综合诊治服务网络,共同支撑学校、家庭落实儿童视力健康自主管理。
7.建立近视防控目标考核制度。把预防和控制中小学生近视工作作为监测教育发展和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并建立学校近视防控工作专项督导制度。适时组织人员对学校近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