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机关科室(分中心)、行政村(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消防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确定安华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机构设置。
一、组织结构设置
(一)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组员组成。组长由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各行业分管副职担任,组员由与消防、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关系密切的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站站长、站所主要负责人担任。
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镇应急办设在应急管理站,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应急管理站其它成员为应急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设立安华镇应急管理站,设站长1人,副站长2人,辅助人员10人。具体负责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抓好全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全镇的应急救援工作,督促相关办公室落实所属领域内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突发公共事件以及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镇应急办下设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相关工作组根据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选择消防、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进行设置。组长由分管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由牵头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分管职能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1.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绍兴市及诸暨市有关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各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工作;
(3)研究提出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4)分析、协调、解决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形势和重大问题;
(5)负责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6)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镇应急办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镇关于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政策措施及协调处理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大问题的建议;
(2)协调督促相关职能办在产业政策、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方面涉及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
(3)指导协调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4)指导协调各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5)分解市政府对我镇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考核指标,承担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考核指标执行情况;
(6)协调组织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7)配合协调全镇较大以下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全镇消防、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接报和统计;定期分析预测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形势及相关信息发布;
(9)协调全镇消防、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
(10)承办镇应急管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事项;
(11)负责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的联络工作;
(12)承办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针政策,促进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分管行业领域科学发展、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