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提高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有效促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依据《诸暨市2020年度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诸分类办〔2020〕2号),由街道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组织负责实施。
二、考核对象
二环线内各居(包括沙棣蒋村居民小组、孙陈居民小组)主职干部、分管环境卫生的居两委干部、驻居干部。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标准。
1.具体考核依据《城中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1)。
2.杨树畈居、碑亭居(三江花园安置小区)、徐家居(袁家新村安置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参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注重过程考核,由街道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各居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各居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跟踪、检查。
(三)计分方式。按百分制计算,以定期通报的日常检查平均分为依据。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资金奖补政策。
1.街道根据各村常住户数和外来人员户数统筹拨付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见附件2)。经费根据考核结果每半年拨付一次。
2.经费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巡检员工资补助、垃圾分类宣传、垃圾站点设施设备维护等。
(二)考核奖惩措施。
1.街道每季度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当季度垃圾分类专项经费给予全额补助;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79分的,按95%拨付;得分在60分(含60分)至69分的,按90%拨付;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予补助。
2.季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村居主职干部、分管卫生的两委干部、驻居干部分别扣发考核奖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