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35号),我市获得中央绩效奖励资金150万元,可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鼓励镇乡(街道)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相关规定,在充分布局本区域农田建设规划,征求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后,开展项目申报。
农田建设项目严格遵循前期准备、申报审批、计划管理、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监督评价等管理程序。有意向的镇乡(街道)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于8月28日前行文至我局。
(联系人:孟祖超 电话:17757571789)
附件: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