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稻渔综合种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甬农发〔2023〕37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宁波市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建设奖补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3〕42号)和《关于印发促进镇海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镇农发〔2023〕230号)等文件精神,对区内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等技术或模式示范的种养殖户,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给予2000元/亩补助(其中市级财政承担800-12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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