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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业生产领域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1〕157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监测的通知》(镇农发〔2021〕156号)等文件规定,经主体申报,镇(街道)初审,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审核,拟对叶森鑫等4位农创客和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者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21年12月2日-12月6日。联系电话:0574-89287463。
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日
2021年农业生产领域大学生就业创业和农创客名单
序号 |
申报单位 |
姓名 |
年龄 |
补助类别 |
毕业年份 |
备注 |
1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镇海政策 > 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haiqutongjiju/20211203/43019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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