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大学科技园,石化开发区经发局,相关企业:
为强化创新驱动,培育一批具有成长潜力的工业企业,完善企业梯队建设,促进新常态下全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工业提质增效,根据《关于加快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实施细则》(镇政办〔2013〕144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镇海区2016年度初创期和创新成长型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初创期企业:在镇海区内注册登记5年之内且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2015年度销售收入在300万以上、2000万元以下,预计2016年度销售收入增幅在15%以上;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
创新成长型企业:在镇海区内注册且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2015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4亿元以下,预计2016年度销售收入(企业全资或控股且在本区注册的子公司,按其投资或持股的比例计入该企业销售收入)增幅在15%以上;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
具体要求详见《镇海区初创期企业和创新成长型企业申报和奖励实施细则》(镇经信〔2015〕59号)。
二、申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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