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镇海区关于促进东西部扶贫和山海协作相关扶持政策》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镇海区关于促进东西部扶贫和山海协作相关扶持政策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山海协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镇海区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镇海区2020年山海协作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镇区委办〔2020〕20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帮扶实效,实现与对口地区共同发展。特制订如下政策。
一、扶持项目
(一)产业合作
1.引导区内企业或个人赴镇海区对口帮扶地区开展产业合作。2020年起实际投资2000万元以上、且带贫成效明显的产业合作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经认定,给予投资主体年度有效投资额3‰的奖励,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引导区内企业或个人赴镇海区山海协作结对地区开展产业合作。2020年起实际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产业合作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经认定,给予投资主体年度有效投资额2‰的奖励,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实施产业合作扶持政策兑现工作。
(二)劳务协作
1.鼓励区内用人单位吸纳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来镇海就业。对就业扶贫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用人单位,给予每人每月1600元的就业扶贫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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