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石化开发区经发局:
为防范、化解企业突发性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环境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镇海区企业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4〕60号)、《镇海区企业金融风险帮扶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镇金办〔2014〕25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帮扶企业积极处置相关资产或引入投资者,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现就做好2016年镇海区重点帮扶风险企业(第三批)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工商、税务注册在镇海区域内;
(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实行独立核算;
(三)企业符合帮扶条件并经区企业帮扶领导小组认定列入重点帮扶企业名单;
(四)企业依法照章纳税。
二、申报资料
(一)镇海区重点帮扶企业专项资金申报表;
(二)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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