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石化开发区经发局:
2016年是 “十三五”节能降耗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深化节能降耗全民行动,努力建设绿色镇海、美丽镇海,营造更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节能宣传月”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全国低碳日”时间为6月10日。
二、活动主题
2016年镇海区节能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绿色发展”。
三、活动内容
区节能办牵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主要包括9项内容:
(一)节能诊断进企业(区经信局);
(二)节能技术推介会(区经信局);
(三)节能降耗在线知识竞赛(区经信局);
(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提升培训(区经信局);
(五)节能“五进”服务(各节能办成员单位);
(六)新重点用能企业能管员取证培训考试(区能源监察大队);
(七)“绿色发展”研讨会(区经信局);
(八)节能降耗媒体行动
1、《今日镇海》“节能专栏”报道(区新闻中心);
2、节能展板巡展(各镇、街道,机关事务局);
3、节能公益宣传(各节能办成员单位)。
(九)节能降耗全民行动
1、“节能高效、绿色消费”主题班会(区教育局);
2、节能环保科普知识讲座(区教育局);
3、紧固件热处理节能推广讲座(区供电局);
4、空调温度设置宣贯及行业限额标准对标培训(区旅游局、区能源监察大队);
5、新型建筑工业化专题活动(区建交局);
6、绿色建筑专题活动(区建交局);
7、光盘行动(区机关事务局、区商务局);
8、农业节水广场宣传(区农业局、区农机总站);
9、废旧电池以旧换新(区机关事务局);
10、能源紧缺日体验(区机关事务局);
11、无车日体验(区卫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建交局);
12、工业企业能源统计业务培训(区统计局)。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5月底前):区节能办制定工作方案并下发,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主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具体活动安排以及编制活动经费预算,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实施方案请与6月1日前报送区节能办。
第二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部门按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挖掘节能降耗方面的新闻素材,定期向区节能办报送工作动态。
第三阶段(6月底-7月10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请将本地区、本单位的节能宣传月活动情况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于7月8日前将书面总结、活动照片及相关台帐资料报区节能办。
报送邮箱:324101686@qq.com。
五、组织保障
节能宣传月系列活动,按“总体部署、各负其责、共同配合、协调推进”的原则进行,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既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经信、发改、交通、住建、机关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贸易、旅游、农机、渔业、城管等区级主要节能节水管理部门,以及科技、环保、农业、外经贸、国资、区委宣传部、文广新闻出版、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电力等有关单位,要结合行业节能及相关工作特点,突出重点,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交通部门要以低碳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传播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念,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节能节水技术和产品,培育绿色交通文化,倡导绿色低碳出行,使绿色低碳成为交通运输行业和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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