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大学科技园:
为加快促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树立以“亩产论英雄”理念和氛围,根据《关于加快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镇政办〔2012〕22号)文件精神,设立工业企业效益奖。为公平公正进行评选奖励,特制定工业企业效益奖评奖暂行办法。
镇海区经信局
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镇海区工业企业效益奖评奖暂行办法
一、基本条件
在镇海区注册、上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1亿元(含)以上或实缴税金500万元(含)以上,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
上年度企业有涉及税犯罪、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侵权等重大责任事故,发生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的,未完成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取消评奖资格。
二、申报程序
由企业所在镇(街道、园区)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2012年度镇海区工业企业效益奖评奖申报表》(附件)。评奖申报表经纳税地国税、地税部门核实盖章确认后,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企业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单等材料一式一份,交所属镇(街道、园区)确认并统一报区经信局。
三、评选办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镇海政策 > 镇海区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haiqujingxinju/20181026/13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