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现将《2020年镇海区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镇海区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全区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省、市、区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稳定综治方面的各类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高度重视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把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强化日常管理,重视风险管控,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推进校园智能安防系统建设,积极营造我区安全稳定的教育事业发展环境,助力全区平安建设“守鼎夺星”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科学、规范管理,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着力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全区教育系统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最大限度避免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最大限度控制涉及学生的安全事故。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万分之0.4及以下。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共建学校安全管理体系抓落实,让安全职责到边到底
1.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明确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责任分解,一级抓一级,一级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层层明确、层层落实,建立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并通过修订年度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发挥安全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
2.强化防范溺水综合治理。扎实开展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防溺水教育,认真落实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周末及暑假期间预防溺水安全提醒制度,积极开展暑期防溺水“家访”活动,通过多种媒体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全区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区政法委、宣传部、公安、水利、城管等多部门联合防控。动员企业、社团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学生防溺水工作,形成一张全时段、全覆盖、全方位的学生防溺水工作格局,继续保持我区学生溺水0伤亡。
3.深化校园防欺凌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区有关学生防欺凌文件精神,健全校园防欺凌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完善学校校园防欺凌工作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中小学生欺凌行为排摸和管控。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要启动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关注网上舆情,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并与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和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4. 提高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按照《宁波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和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目标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重点抓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的日常维护,提升学校突发火灾的扑灭能力。重点抓好消防日检、月检工作,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干部、保安人员、教职工的消防设施操作培训和定期演练,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5.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必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定,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要认真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中小学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制度、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等制度。继续推进我区学校A/B等级食堂建设和“阳光厨房”升级改造,不断深化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
6.提升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继续学习贯彻《镇海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镇政办发〔2019〕7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镇教〔2019〕46号)文件精神,按照《镇海区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细化工作方案》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一校一策”交通安全管理方案,重点突出对“中小学生安全出行九个严禁”的交通安全教育。区中心学校等十所学校要积极配合属地镇(街道)对校园周边交通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打造平安放学路。还要会同建交、公安交警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监管,相关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抓实各项日常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学生接送车的安全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风险管控抓管理,让安全责任到人到位
7.提高校园安全保卫智能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全市校园智能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甬教安体〔2019〕242号)文件精神,制订《镇海区教育局关于深化校园智能安全防范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建设人脸识别的来访人员登记查验信息管理系统、校园智能化监控、校园安全智能化管理等三个层次,采取项目化形式分步实施,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计划,逐步提高我区校园安防智能化水平。
8.推进校园安全网格化、清单化管理。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推行网格化、清单化管理,分区块、分时段把安全任务、安全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每一个人。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网格化、清单化管理专项督查,督促各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到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镇海政策 > 镇海区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haiqujiaoyuju_tiyuju_/20200512/27476.html